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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被拆想申请公租房 经核查不符合申请条件

©原创 2024-07-23 16:52  阅读:929 


2022年,婺源县启动了老人民医院片区棚改项目,反映人石先生家的老宅也在征迁范围内。老宅被拆后,石先生一直在外租房居住。为此,石先生希望能申请一套公租房,但他的申请却一直没有经过当地住建局的审批,这是为什么呢?

石先生今年67岁,他的老宅位于婺源县蚺城街道儒学前社区汪家坞43号,房屋面积约270平方米。2022年6月,婺源县进行棚户区改造,石先生的老宅也在拆迁范围内。

石先生说,老宅产权属于他和四位叔伯兄弟共5人所有。经过商量,石先生和他的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的征收方式。

2022年8月底,老宅被拆迁后,石先生就一直在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租房居住。

在婺源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志杰介绍了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汪志杰表示,在接到本栏目转办函后,工作人员对石先生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石先生家庭人均收入高于近年来婺源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

对于这一调查结果,汪志杰表示,他们已向反映人石先生作出了回复。

(记者 曹煜晨 摄像 李璨 一审 谢欣妤 二审 朱文静 审核 吴峻峰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新闻热线:0793-8300877  0793-6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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