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湖丰镇徐家村的翁先生反映,2018年他的养猪场被拆除了,补偿标准存在不平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翁先生说,他从2003年就开始养猪了。2014年,湖丰镇和他签订了一份招商引资协议书,鼓励他开办农业公司扩大养猪规模,当时的效益一直很不错。
2018年,湖丰镇忽然通知翁先生,因上级环保督察时发现他的养猪场不符合环保要求,需退养关停,限期自行拆除。
虽然当时很不情愿,但是翁先生积极配合了政府的决定,和湖丰镇签订了养猪场拆除协议书。除了生猪补贴,他还享受了猪舍拆除补偿费。但随后翁先生打听到,其它养猪户的猪舍补偿费更高。
针对翁先生反映的问题,广丰区湖丰镇回复称,2017年广丰区就出台了《广丰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需整改的9家养殖场(点)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由于翁先生等一批养殖企业在2018年依然整改不到位,由所在地依法对他们进行拆除。
记者看到,《方案》文件中明确了拆除的补偿标准。
湖丰镇徐家村党支部书记郑崇国也告诉记者,事实上,具有三证的养猪企业非常少。
对于镇村的回复,翁先生并不认可。他说在拆除之前,湖丰镇从未通知他要办理环评,而且他也做了很多环保设施。
对此湖丰镇表示,翁先生虽然投入了环保设施,但是他的企业、包括两家具有环评手续的企业,都远远达不到中央环保的排污要求。既然如此,翁先生也提出了一个质疑。
记者从徐家村了解到,翁先生所说的情况确实存在。
针对翁先生这一诉求,湖丰镇也给出了解答。
(记者 马丽 摄像 祝福炎 一审 徐媛 二审 陈告海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