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一种极其珍贵的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广信区公安局居山庙派出所就及时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猴面鹰。
11月8日,居山庙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报警称,在田地里捡到了一只有点奇怪的“猫头鹰”,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广信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并非猫头鹰,而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的幼鸟。
广信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股长曾根成表示,看到该动物后很吃惊。因为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生活习性是夜间活动,但是被村民在白天碰上了。
经广信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的检查,该只猴面鹰幼鸟并无外伤,民警便驱车至山区将其放生。
广信区公安局居山庙派出所民警叶家涛提醒市民朋友,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随意地捕捉,以免影响其正常活动;同时,在野外若发现野生动物受伤等异常情况或者有人捕捉、伤害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处理或者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记者 朱甜甜 摄像 蒋福涛 广信台 周辰龙 一审 陈丽丽 二审 陈告海 审核 吴峻峰 监制 王炜 孙志红)